按照《关于评选乳山市第五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的通知》要求,经过各乡镇初步择优申报,认定乳山市财发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等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乳山市第五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,具体名单见附件。现在向社会公示,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。
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4年5月8日,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:
1.邮箱:rssjgz@wh.shandong.cn。
2.电话:0631-6653696。
乳山市农业农村局
2024年4月25日
乳山市第五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县级示范社名单 | |
序号 | 合作社名称 |
1 | 乳山市财发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 |
2 | 乳山市浪暖禾丰农业科技农民专业合作社 |
3 | 乳山市纳福农产品经销专业合作社 |
4 | 乳山市南黄镇东洋水村土地股份农民专业合作社 |
5 | 乳山市泰合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 |
6 | 乳山市海诚农业专业合作社 |
7 | 乳山市猪山有机农产品农民专业合作社 |
8 | 乳山市金海岸海参农民专业合作社 |
9 | 乳山市新阳果蔬农民专业合作社 |
10 | 乳山市仙姑泉果蔬专业合作社 |
11 | 乳山市富鑫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|